内蒙古为8个地市提供了网络货运产业的试点支持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了一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简称《政策清单》)的文件。该文件提出了110项政策措施以确保产业发展项目得以实施,并在交通运输方面特别强调了新能源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同时也推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并鼓励农村和牧区在客运、货运、邮政和快递方面实现融合发展,以及创建“四好农村路”的示范项目。


《政策清单》建议,鼓励并推动新能源重卡在货运车辆中的使用,确保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的比例至少为85%,而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数量至少应为1600辆;在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取消燃油汽车限购限行措施,鼓励发展电动公交车、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新建的公共停车场中,配备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了总车位的10%;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营运客车配备动力电池系统等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比例。我们正在加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确保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满足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都能提供基本的充电服务。

内蒙古为8个地市提供了网络货运产业的试点支持
铁路


内蒙古计划利用网络货运产业试点补助资金,持续资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二连浩特市这8个地市进行网络货运产业的试点项目;鼓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模式和项目建设实施区域内重点运输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与乡村道路及沿线站点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家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提供了300万元的投资补助,而自治区级的投资补助为200万元。对于负责农村和牧区客运功能的旗县(市、区)客运站,提供了20万元的年度运营补贴,而已经投入运营的苏木(乡镇)客运站则获得了3万元的年度运营补贴,确保农牧民的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政策清单》明确指出,对于新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的全国示范县,将提供10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资金;针对新设立的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将提供5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资金,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工作;那些被列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并成功验收的项目,将获得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内蒙古计划为那些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与苏木(乡镇)的距离较远、难以实现“快递进村”的脱贫村落,以及那些有寄递服务需求但尚未设立服务点的建制村,提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的公益岗位。这些岗位的补助标准定为每月500元,并将持续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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